冶奖[2010]3号
关于申报2011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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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的规定,2011年冶金科学技术奖评审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冶金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范围(见附件)的优秀科技成果(不含软科学成果),无论其任务来源和完成单位(个人)隶属,均可申报。 二、申报必须采用《冶金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rar文件下载),否则不予受理。软件由冶金科学技术奖网站下载。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为: (一)纸制材料 1、纸制材料包括《冶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正文和附件。 《冶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正文,是严格按照《冶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在《冶金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中填写,并生成Word格式文件打印的。生成的Word格式文件在打印前可做字体、字号、上下标等文字格式的修饰,但要保证与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注:因软件中只有“项目详细内容”栏目为Word格式,其他栏目为文本格式。为保持数据一致性,其他栏目如有表格等内容可附加在“项目详细内容”栏目后,并在原栏目中注明。)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2月28日 五、 冶金科学技术奖其它有关要求可浏览冶金科学技术奖网站。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辛、曲起 010-65135278(可传真)、65133322-1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邮编:100711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楼320房间(可在传达室打1320联系) 电子信箱:lyuxin62@163.com 或 quqi29@yahoo.com.cn
附件:冶金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范围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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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冶金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范围
冶金科学技术奖为冶金行业最高科学技术奖。为推动冶金工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激励利用科技力量促进冶金工业发展的行为,冶金科学技术奖将对以下领域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 1、地质、矿山及资源 冶金工业所需矿物的地质、勘查、采、选、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理论、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环保、标准计量、分析检验等成就; 2、炼铁 炼铁、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烧结、球团、焦化、专用耐材等领域产品开发生产及相关理论、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环保、在线标准计量及分析检验等成就; 3、炼钢 炼钢、连铸、炉外处理(铁水预处理、钢水精炼)、石灰、耐材、铁合金的生产及相关理论、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环保、在线标准计量及分析检验等成就; 4、轧钢及制品 轧钢、制品、耐材的开发生产及相关理论、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环保、在线标准计量及分析检验等成就; 5、材料 冶金工业所涉及应用基础研究及相关理论、基础研究,特种冶金材料开发、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成就; 6、冶金装备、建设与自动化 冶金工程建设及冶金设备、动力、仪器仪表、计算机应用、系统等; 7、管理与环境工程 冶金工业的科学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标准方法、质量监管、测试、检测分析、档案、环境等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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