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文件

 

 

 

 

钢协[2010]10

 

 

关于申报2010年冶金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冶金企业管理创新,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将开展2010年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几年,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不断改进、完善,推动了钢铁行业企业管理的进步。为适应管理成果的申报、审定、发布等工作的变化,钢协修订了《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见附件1),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2010年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继续进行,特别强调:

1、申报成果要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效益性和创新性的要求。

2、申报成果名称应反映成果内容,不要有单位名称;成果内容严格按申报书格式要求(见附件2)填写。

3、成果创造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人员。申报成果创造人按对成果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不超过15人。

按本次修订的《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规定,成果创造人不再区别主要创造人和参与创造人;受表彰的成果主要创造人数按等级实行限额(按申报顺序截取),一等成果表彰创造人不超过15人,二等成果不超过10人,三等成果不超过5人。

4、每个企业应指定一个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成果的申报、审核工作,与钢协成果奖评处对口联系。归口部门如未填写联系表(格式见附件3)或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填写后随材料报送(每个单位一份,不必每个成果填写)

5、管理成果的效益应真实可信,其计算方法可参照《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计算方法》(可在www.CMSTA.org.cn下载)

6、各单位应撰写成果详细报告,并搜集整理成果立项证明,成果评价证明,成果在本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的效益、效果证明,发表论文及被引用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作为申报成果的附件。

三、申报材料:

1、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的《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和成果详细报告等附件,合并装订(不另加封面和包装),一式6份,其中一份要求是签字、盖章的原件,并在其封面右上角标记为“原件”。

2、申报书格式第16页中的成果内容部分(含基本情况、简介、背景、理论依据、实施和效果共六个部分),独立装订,一式15份;

3、完整申报书和成果详细报告的Word格式数据各1份,要求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简称+项目简称+申报书”和“单位简称+项目简称+详细报告”,如“宝钢人才培养体系申报书”和“宝钢人才培养体系详细报告”。

三、每项申报成果交纳专家评审及有关资料费1000元。

四、申报材料和费用应于2010531日前寄(送)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成果奖评处,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成果奖评处   传真:010-65135278

联系人:吕辛、曲起010-6513527865133322-1320

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6号主楼320房间 邮编:100711

网站:www.CMSTA.org.cn(可下载通知和申报书格式等)

电子信箱:lyuxin62@163.comquqi29@sina.com

银行汇款开户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分理处

帐号:0200000709014444884(请注明:管理奖)

 

 

 

 

附件:

1、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20101月修订)

2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书(Word格式,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下载)

3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单位联系表(Word格式,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下载)

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计算方法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办法

 

(20101月修订)

 

一、为推动、总结、推广、应用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鼓励企业管理的改革与创新,促进钢铁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表彰对钢铁工业管理科学的进步和创新做出贡献的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经过实施确认有明显的作用和效果。具有科学性(符合科学原理,能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先进性(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用的管理办法,或对管理理论有创新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可行性(符合经济技术政策,又具有可操作性)、效益性(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好)、创新性(包括创造发明;国内已有的成果在实施中加以改进和发展、居领先地位;国外已有优秀成果率先应用的)等特点。

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的内容着重于企业发展战略、深化改革、体制创新、经营管理、财务成本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信息化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水平较高、成效显著的创新成果。

三、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设立,其审定、授予和发布,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四、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和发布,每年举行一次。

五、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均可申报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六、申报成果须经企业立项,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取得相应的各项数据,经过科学测定确认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七、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按规定格式、份数等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申报。成果创造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成果的创造实践、确有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八、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3个等级。一等成果创造人不超过15人,二等成果创造人不超过10人,三等成果创造人不超过5人。申报的成果创造人数超过规定表彰人数的,按申报顺序截取。

九、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规则对申报成果进行审定,并向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表彰成果和等级的建议。

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成果奖评处,负责日常工作。

十、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根据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建议,做出表彰成果和等级的决定、颁发证书,并推荐部分优秀成果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

十一、申报成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对于成果不实的,取消所得奖励,并予以通报。

十二、申报成果,可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其数据由企业财务部门认可;属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应科学测定并填写其提高工效数据。经济效益计算、评价建议参照“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执行。

十三、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撤消表彰、收回成果证书,并予以通报。

十五、参与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有关工作的人员在审定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六、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收取评审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十七、建议各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受表彰单位对成果创造人予以宣传、表彰,并根据自身情况配套奖励。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提取奖金办法由各单位参照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执行。

十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解释。